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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命名第二批省级生态县的公示
[摘要]
关于拟命名第二批省级生态县的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根据《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对桐庐县、淳安县、宁海县、长兴县、嘉善县、桐乡市、临海市、云和县、庆元县等9个拟命名的省级生态县(市)进行公示。
[发布日期] 2009-03-02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生态县;公示;污染防治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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