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督查情况的函
[摘要] 省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落实环保部、财政部督查组对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要求,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6月组织省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分别对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市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杭州、嘉兴、舟山由各市政府组织督查。
[发布日期] 2011-08-01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农村;整治;污染防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