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法制办《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 2013-04-19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依法行政;污染防治活动;示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