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
[摘要] 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生态办: 按照生态省建设的年度工作要求,请各成员单位、各市生态办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11年度工作任务书和完成情况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浙生态发〔2011〕1号)、《关于印发2011年度设区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及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浙生态发〔2011〕2号)和《关于印发“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2011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生态发〔2011〕4号),对2011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分,并提出2012年工作思路,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生态办。
[发布日期] 2011-11-18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生态;建设;印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