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项目和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津农委计财〔2015〕13号津财农联〔2015〕63号 市农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农业区县渔业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为扶持我市远洋渔业发展,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回运自捕海产品,丰富市民“菜篮子”,满足我市市场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和《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津党发〔2014〕20号),我们
[发布日期] 2015-05-2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远洋渔业;自捕;补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