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委、局、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和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并在《农民日报》和中国农业信息网公示,现认定北京市房山区等101个市(地)、县(区)、镇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创建示范区是在点上寻求突破,进而辐射带动全国现
[发布日期] 2012-01-31 [发布机构] 中国农业信息网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示范区;现代农业;国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