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摘要] 有农业的区县农委、委各局办: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市农委决定继续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方式 评查范围为2014年10月1日以来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 评查活动采取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执法机构自查推荐,市农委集中组织评查的方式进行。有农业的区县农委负责本辖区案卷自查推荐工作,市级执法机构负责本执法类别的案卷自查推荐工作。 二、评查具体安排 评查活动自7月上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发布日期] 2015-07-1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案卷;评查;农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