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开展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分类归档工作的通知
[摘要] 津农机管〔2015〕2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为做好天津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分类归档工作,请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材料,我办将组织专家进行分类归档,具体事宜如下: 一、分类归档产品范围 纳入天津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产品,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归档的产品无需报送,具体范围见附件1。 二、分类归档产品基本要求 (一)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有效期截止日应在2015年1
[发布日期] 2015-02-2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归档;天津市;农业机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