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函
[摘要] 津农委函〔2013〕28号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农产品消费进入旺季,为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产品监管责任落实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以负责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按照《2013年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津农委函
[发布日期] 2013-04-2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区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