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天津市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摘要] 津农委〔2012〕11号津财农联〔2012〕10号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滨海新区汉沽、大港管委会,滨海新区农业局: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的通知》(津农委〔2010〕61号津财农联〔2010〕41号)精神,经区县农委、财政局审查、推荐,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评审,认定天津市邑农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等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天津市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期至2012年底)。
[发布日期] 2012-06-2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合作社;天津市;专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