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 市国土房管局 市财政局 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4〕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及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津政办发〔2014〕27号)精神,为规范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登记任务,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重要措施之
[发布日期] 2014-08-2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承包;登记;农村土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