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农资打假工作的通知
[摘要] 津农办〔2015〕31号 各区县农(种植)业局(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农资打假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农资打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加强领导 规范农资市场流通秩序,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打好2015年农资打假攻坚战。坚持长抓不懈,形成农资打假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 2015-03-1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资;打假;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