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6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局要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 2011-07-29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卫生学
[关键词] 食源性;监测;区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