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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燕山文卫分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4年,每两年复核1次。
[发布日期] 2014-04-15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复核;公共场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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