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监督所,机关各有关处室: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首都综治办等8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卫监督字〔2016〕36号)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首都综治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16〕127号)(以下简称“两个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卫生计生系统的职责,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8-24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生委;卫生;医疗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