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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五一”假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五一”假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首都食品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现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1.节日群众就餐人员较为集中的酒楼、饭店、度假村等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承办大型宴会(包括婚宴、大型庆典宴会、重大活动接待等)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及大型购物场所内餐饮单位; 2.景区景点餐饮服务单位,接待旅游团的餐饮单位,郊区民俗旅游接待户。
[发布日期] 2012-04-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卫生学
[关键词] 餐饮;区县;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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