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做好2010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综便函〔2010〕50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卫生法制监督重点工作的通知》(京卫法监字〔2010〕55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市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0-05-07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公共场所;卫生;分级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