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血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各采供血机构,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市采供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驻京部队献血办公室,驻京部队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血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血费用报销标准 (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
[发布日期] 2016-05-17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报销;献血;用血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5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