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评审结果公示
[摘要] 依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论证评审结果,经研究,我委同意以下医疗机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申请,公示如下: 一、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一)同意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市大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红星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各新增配置CT一台。
[发布日期] 2016-11-16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