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摘要]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85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初审情况和报送正式材料的通知》(国卫疾控综合便函〔2014〕168号)要求,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经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公示和北京市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拟推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和地方病控制科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拟推荐刘淑岭、江初同志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具体情况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4-12-15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预防;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