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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结合《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公共卫生服务资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5〕217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京财社指〔2015〕1792号)中有关工作任务量、资金预算和使用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2016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目标完成 各区要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督促项目执行单位根据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其他渠道来源的公共卫生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发布日期] 2016-01-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精神健康和精神病学
[关键词] 患者;精神障碍;项目;心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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