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各有关医院: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调整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98号)的要求,为全面、准确的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测目的 掌握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的流行病学分布及其变化趋势,建立我市食源性致病菌分子分型数据库,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同时对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开展耐药试验,为食源性疾病治疗、预防和控制提供指导;了解社区居民急性胃肠炎患病状况,为估算我市食源性疾病负担提供基础数据;了解特定病原体散发感染的危险因素,为政府制定、调整食源性疾病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发布日期] 2011-12-20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卫生学
[关键词] 食源性;监测;疾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