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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市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摘要] 津环保监〔2012〕66号 签发人:吴光亮 关于对天津市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海洋局: 按照环保部《关于对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处理的监察通知》(环监〔2012〕7号)、《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环办〔2012〕30号)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企业的通知》(津环保监〔2012〕27号),并在贵局保护区管理处的支持、配合下,组织开展了对我市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工矿企业的全面排查,对重点区域及点位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保护区基本情况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于1984年批准建立,1992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我市宁河县、滨海新区(大港区域)、津南区、宝坻区4个区县部分区域,共包括52个行政村,约9万常住人口。
[发布日期] 2012-06-13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排查;宁河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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