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摘要] 津环保固转〔2017〕32号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安徽超越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危险废物 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征询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意见的函》(皖环审函〔2017〕40号)和《关于征询安徽福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意见的函》(皖环审函〔2017〕46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7-04-24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转移;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