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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5]22号
[摘要]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津市环改字[2015]22号天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20103000012383 组织机构代码:10306883-3 地址: 河西区大沽南路946号 法定代表人:宫强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15年5月1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后督察检查,发现你单位年产起重机3500台、电动葫芦8500台迁建项目,于2009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2013年12月4日我局对你单位下达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环罚字[2013]32号),责令你单位该项目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二万元罚款。
[发布日期] 2015-07-09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我局;单位;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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