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监测〔2013〕201号 市环保局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自行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 为进一步完善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号)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发〔2013〕14号)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发布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13〕157号)、《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13〕159号),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抓好落实,切实监督企业自动开展环境监测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推动企业污染治理工作上台阶。
[发布日期] 2013-12-12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测;企业;国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