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汞污染排放源调查数据更新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固〔2013〕143号 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汞污染排放源 调查数据更新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 为掌握我市重点行业汞污染源污染防治情况,根据环境保护部《全国主要行业汞排放源污染防治情况的数据更新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汞污染排放源调查数据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筛选 (一)调查更新行业范围:含汞试剂生产、电石法聚氯乙烯(PVC)生产、含汞锌粉生产、电池生产、电光源用固汞生产、电光源生产、体温计生产、血压计生产、铅锌冶炼、铜冶炼行业的所有企业。
[发布日期] 2013-09-16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区县;更新;环保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