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鹏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公告
[摘要]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第20号令)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1版)》要求,我局许可天津鹏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克桥;单位登记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2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202-E203)取得以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资质类别: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临时,证书编号:津临5-4,有效期: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
[发布日期] 2014-01-28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污染;资质;运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