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发放天津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固〔2014〕133号 市环保局关于发放天津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津南区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市局于2014年9月5日为天津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源公司)颁发了为期五年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张凤英; 住所、设施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集贤路38号(丽兴渤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利用; 危险废物类别:HW34废酸(323-001-34仅限于普碳钢材酸洗废液); 年经营规模:100000吨; 有效期限:2014年8月29日至2019年8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4-09-17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年月日;江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