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黄标车限行工作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从2012年7月1日起,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在我市部分道路限制通行。
[发布日期] 2012-06-29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公路;新港;道路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9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