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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做好获得豁免管理的射线装置放射源相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环保(环境)局、审批局: 鉴于相关公司生产的仪器设备中含有的放射源活度低、固有安全性较高,对环境、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影响小,环保部先后印发了对部分仪器设备中含有的放射源、射线装置实行豁免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16-06-02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放射源;豁免;复函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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