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水体[2016]189号 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的要求,各地应立即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4-18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排污;许可证;核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