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城市定位指标体系2013年一季度单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函
[摘要] 津环保综函〔2013〕273号 市环保局关于城市定位指标体系2013年 一季度单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关于报送城市定位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等材料的通知》(津发改规划〔2013〕432号)要求,现将2013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单项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项指标一季度完成情况 今年一季度,市环境监测中心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污染物开展了监测。
[发布日期] 2013-06-06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空气质量;一季度;监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