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区县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和群众健康,现将环保部《关于印发〈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93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饮用水源地应急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2-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应急;水源地;饮用水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