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未完成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的企业进行检查的监察通知
[摘要] 津环监察[2012] 54号 签发人: 张润桦 关于对部分未完成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的企业进行检查的监察通知 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宝坻区环境监察支队、武清区环境监察支队: 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联网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11】141号)及我市总量减排工作整体部署,我局大力推进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8-17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察;自动;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