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主要文书格式》的通知
[摘要] 总队各科室、支队: 为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文书的制作,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环保法〔2011〕98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环监察〔2011〕11号)的要求,制定了《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主要文书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1-09-05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总队;督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