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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全市燃煤锅炉环保专项检查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气〔2013〕161号 各区县环保局、各燃煤工业及供热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80号)要求,切实做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将在全市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3月15日 二、组织形式 各燃煤工业及供热单位对本企业进行自查。
[发布日期] 2013-10-14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燃煤;区县;落实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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