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情况检查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监测〔2012〕137号 签发人:吴光亮 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关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情况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12〕92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现状,掌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污染源监测管理措施,市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情况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9-18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测;自行;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