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对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相关仪器实行豁免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环保局、审批局: 近日,环境保护部下发文件,对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滕州鲁南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相关型号气相色谱仪和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型号的离子迁移谱仪中Ni-63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7-05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放射源;气相色谱仪;豁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