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天津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固〔2017〕69号 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天津市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各区环保局、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市固管中心: 按照环保部《关于全面开展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231号)要求,为实现我市与国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我局将开展天津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天津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通过固体废物产生源管理子系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备案子系统及我市现有危险废物在线转移监管平台,切实掌握固体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基础数据,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发布日期] 2017-03-29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环保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