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响应总结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政府,各应急成员单位: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3〕88号)(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市政府已成立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3-12-10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应急;指挥部;响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