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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业务部的通知
[摘要] 中心各科室: 为服务于环境管理的需要及适应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中心成立业务部,综合室不再负有业务受理职责。
[发布日期] 2011-09-05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业务部;监测;负责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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