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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态红线内禁止一切无关建设 违反规定可举报
[摘要]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1号公告《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将市域内的山地、河流、水库和湖泊、湿地和盐田、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林带等六类区域,共计2980平方公里划定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约占天津总面积的1/4。
[发布日期] 2014-08-13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生态区域;保护;永久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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