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4]41号
[摘要]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津市环改字[2014]41号公司:天津市宁河县医院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112022100091号 组织机构代码:40127343-X 地址: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文化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于东祥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14年9月26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延期审批手续。
[发布日期] 2014-11-11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改正;我局;天津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