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2号、3号锅炉脱硫设施出口烟气自动监测系统验收结果的函
[摘要] 津环保监测函〔2013〕660号 市环保局关于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2号、3号锅炉脱硫设施出口烟气自动监测 系统验收结果的函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2号、3号脱硫设施出口烟气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材料收悉。
[发布日期] 2013-11-20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自动;监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