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关于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摘要] 津环保固转〔2017〕47号天津市环保局关于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 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商榷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闽环土商函〔2017〕58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7-05-05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全通;转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