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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政府: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监察局、工商局、安监局等十一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环保监联〔2010〕6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及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行为,确保处置安全,保障群众健康,市环保局、卫生局决定于2010年11月开始,联合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开展为期60天的专项检查,现将《天津市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0-11-30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废物;医疗;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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