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监察〔2016〕31号 市环保局关于开展 水污染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各区县环保局,滨海新区环境局: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于3月1日实施,为深入贯彻条例,切实加大我市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水污染综合治理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水污染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检查,为此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3-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水污染;防治;环保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