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畜禽养殖专项环境执法信息库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监〔2012〕14号 签发人:张晓春 关于做好畜禽养殖专项环境执法信息库 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环保局: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填报畜禽养殖专项环境执法信息的通知》(环办函〔2011〕35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畜禽养殖工作管理,实现畜禽养殖业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环境监管,请各涉农区县环保局认真做好《畜禽养殖环境执法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3-27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畜禽;更新;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