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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摘要] 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情况,现拟将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我局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组成情况见津环保人[2010]170号),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严定中 副组长:温武瑞 成员单位: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开发管理处、大气环境保护处、水环境保护处、自然生态处、固体废物及物理污染管理处、总量控制处及各直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2-09-06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领导小组;我局;综合治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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